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文明办,教育局,总工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广西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探索完善家庭文明建设新模式,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汇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家庭磅礴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广西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妇字〔2022〕13号)要求,决定继续开展寻找南宁市“最美家庭”活动,同时推荐2022年广西“最美家庭”和开展广西最美家庭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重点
“最美家庭”推荐要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作表率等家庭典型,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最美家庭”原则上参照《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妇厅字〔2020〕17号,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所列负面清单,有其中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具体从以下8个方面寻找家庭典型:
(一)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三)围绕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重点选树绿色低碳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选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七)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选树节约粮食、勤俭持家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二、推荐、复查程序
(一)推荐程序。
组织推荐的家庭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总工会等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差额推荐(见附件1)。
社会推荐的家庭由“广西女性”微信公众号等自治区妇联所属新媒体设立社会化推荐平台,面向社会通过自荐、他人举荐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
所有推荐材料按程序审核完成后,分别由自治区妇联党组、南宁市妇联党组审定。
(二)复查程序。
请各推荐单位依据《评选表彰办法》,对2014年以来本部门、本系统推荐的广西“最美家庭”进行复查,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简要说明开展复查工作情况,并提出保留和撤销意见。撤销申请报告按程序审核完成后,报南宁市妇联汇总后由自治区妇联党组核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导各层面开展寻找工作。扩大寻找覆盖面,针对不同地区、人群、 家庭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动员广大家庭,推动活动在城乡社区落地,向机关、部队、企业、新业态领域延伸,让优秀家庭带领影响身边更多家庭争创最美。寻找出的优秀家庭将作为全国文明家庭、自治区文明家庭,全国五好家庭,全国、广西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的“蓄水池”和后备队。
(二)广泛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最美家庭代表和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风家教大巡讲,宣讲最美家庭故事,展示最美家庭家风,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倡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家庭典型突出事迹和精神风貌,引领更多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复查等工作。对拟推荐的“最美家庭”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家庭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对先进典型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开展复查,确保先进性。
(四)拓展礼遇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各单位要持续争取爱心单位支持,给予基层“最美家庭”礼遇,让有德者更有“得”。同时对“最美家庭”代表回访,关爱帮助特别困难的“最美家庭”,提升“最美家庭”荣誉感和社会认可度,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名额分配表中各推荐单位汇总并填写《2022年度广西“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2022年度南宁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
2.每户推荐家庭需报送《2022年度广西“最美家庭”推荐表》、《2022年度南宁市“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4、5),并附上2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政审材料,提供有代表性的3张jpg格式家庭成员合影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二)报送时间。6月10日前报至南宁市妇联家儿部。
(三)报送要求。各推荐单位材料经领导审核后,按推荐单位和家庭名称命名文件夹(例如:横州市张三家庭),电子版打包发至南宁市妇联家儿部邮箱:nnflrtb@163.com。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南宁市妇联家儿部。
附件:1.2022年度“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广西“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2年度南宁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4.2022年度广西“最美家庭”推荐表
5.2022年度南宁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南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南宁市精神文明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总工会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2022年度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广西最美家庭 | 南宁市最美家庭 |
1 | 横州市 | 1 | 3 |
2 | 宾阳县 | 1 | 3 |
3 | 上林县 | 1 | 3 |
4 | 马山县 | 1 | 3 |
5 | 隆安县 | 1 | 3 |
6 | 兴宁区 | 1 | 3 |
7 | 江南区 | 1 | 3 |
8 | 青秀区 | 1 | 3 |
9 | 西乡塘区 | 1 | 3 |
10 | 邕宁区 | 1 | 3 |
11 | 良庆区 | 1 | 3 |
12 | 武鸣区 | 1 | 3 |
13 | 高新开发区 | 1 | 2 |
14 | 东盟开发区 | 1 | 2 |
15 | 经开区 | 1 | 2 |
16 | 市委市直机关 | 1 | 2 |
17 | 教育系统 | 1 | 2 |
18 | 市总工会 | 1 | 2 |
19 | 南宁市妇联机关及团体 | 2 | 3 |
合 计 | 20 | 50 |
备注:各推荐单位按以上名额推荐候选家庭,其中南宁市“最美家庭”的名额中至少推荐1户家庭作为“清廉家庭”的候选家庭。
附件2
2022年度广西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家庭主要成员 |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家庭特点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职业 | ||||
附件3
2022年度南宁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家庭主要成员 |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家庭特点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职业 | ||||
附件4
2022年度广西最美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联系电话 | 微信 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住址 | ||||||||||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曾 获荣誉 | 1.市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2.其他: | |||||||||
家庭特点 | □爱党爱国 □科学教子 □勤政清廉 □乡村振兴 □绿色低碳 □民族团结 □勤俭持家 □孝老爱亲 □其他 | |||||||||
主要 事迹 简介 (300字) | ||||||||||
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市级妇联及相关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 单位 意见 | 自治区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2022年度南宁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联系电话 | 微信 号码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住址 | ||||||||||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曾 获荣誉 | 1.县(市、区)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2.其他: | |||||||||
家庭特点 | □爱党爱国 □科学教子 □勤政清廉 □乡村振兴 □绿色低碳 □民族团结 □勤俭持家 □孝老爱亲 □其他 | |||||||||
主要 事迹 简介 (300字) | ||||||||||
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及相关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 单位 意见 | 南宁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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