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市妇联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加强领导,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使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新提升。现将南宁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其他副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分管副主席,市妇联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有关政务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和各部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经费按要求列为专项经费开支,在制度、人员、经费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予以重点落实,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9年,本单位制定并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南宁市妇联公文办理审批制度(试行)》、《南宁市妇女联合会文件印制格式标准》、《南宁市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统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切实保障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依据。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妇联及时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充实完善,2019年5月17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了《南宁市妇女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妇联政务信息,全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一是市妇联做好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工作,对机关形成的文件、政务动态信息等相关符合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在经过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到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二是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放置于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档案馆和南宁市图书馆。2019年,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6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等8条,政协提案1条,人大建议2条,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54条,工作报告1条)。并按照不超过20个工作日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送交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妇联工作机制,公开安全预警机制等,加强对下属机构南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进行考核,把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关,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妇联本会信息公开培训,共30余人次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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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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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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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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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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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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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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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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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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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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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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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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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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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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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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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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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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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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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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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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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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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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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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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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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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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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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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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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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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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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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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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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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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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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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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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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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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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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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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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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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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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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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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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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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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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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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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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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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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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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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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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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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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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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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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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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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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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会政务公开形式比较单一,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全会仅有一人兼职维护政务公开。为进一步做好市妇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下一步,我单位将从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持续开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门户网站为:http://fl.nann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的信息,请登录查询。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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